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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为期2个月的出租车客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2020-08-17 09:18:17 评论:0

近日,市交通运输局官方网站发布通告,8月1日起,该局开展出租车客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即日起,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织人员开展集中整治,如发现出租车存在违规经营行为,一律依法按上限处罚。


本次整治行动时间为8月1日至9月30日。除重点整治未取得出租汽车营运资格,非法从事巡游出租汽车客运营运行为外,还会重点整治出租车从业人员违规经营行为,如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未经乘客同意揽客同乘;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不打表计费、乱收费和不主动出具有效票据;不按规定使用车载信息化设备(如定位功能或者录音功能失效、服务监督卡损坏、服务监督卡驾驶员人卡不符等);不按规定使用文明用语,车容车貌不符合要求(如未粘贴公益广告、行业规范、投诉电话等标志;车厢内不符合整洁、卫生、无异味等要求)。


此外,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提供服务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驾驶员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驾驶员不一致的;起讫点均不在许可的经营区域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未履行管理责任,出现甩客、故意绕道、违规收费等严重违反国家相关运营服务标准行为的,同为此次重点整治范畴。


目前市交通执法支队已组织人员以路面执法、暗访、举报核实的形式,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如发现上述违规经营行为,一律依法按上限处罚,并依据《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柳州市巡游出租汽车单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试行)》记入公司、驾驶员和车辆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记录。若发生重大恶性服务质量事件的,公司一律予以考核等级降级处理;车辆与驾驶员累计扣分达一定分值,车辆将不予续营;驾驶员将计入不良记录驾驶员名单(黑名单),任何公司将不予录用。


市交通运输局提醒市民,如发现出租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可及时拨打电话12328进行监督举报,一经查实将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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