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76701065
当前位置:柳州信息网  -  本地文章  -  通知公告

2024年度居民医保开始缴费啦!可使用个账代缴

2023-08-31 20:46:42 评论:0

     最新消息!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按每人每年不低于380元的标准缴纳。

  柳州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可使用个人账户余额为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父母代缴居民医保费;也可以关注“柳州医保”或“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线上缴费。参保人还可到柳州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等银行柜台缴费,到部署税务社保费专用智能移动POS机的社区、街道办、村(居)委会,以及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业务。

  缴费时间及享受待遇时间:

  (一)连续参保缴费。城乡居民在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缴纳2024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可自2024年1月1日起享受新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二)初次参保缴费。初次参保的城乡居民在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缴纳2024年度保费的,可自2024年1月1日起享受新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在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缴纳2024年度保费的,从足额缴费后次月1日起开始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三)中断参保缴费。中断缴费1年以上续保的城乡居民,在集中缴费期缴纳2024年度保费的,从2024年1月1日起享受新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在集中缴费期之后缴纳2024年保费的,从足额缴费后第3个月1日起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四)逾期参保缴费。城乡居民逾期缴费的,足额缴纳当年基本医疗保险费后,从次月1日起开始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五)新生儿参保缴费。新生儿在出生后3个月内参保缴费的,从出生之日起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新生儿在出生后 3 个月以上参保缴费的,从次月1日起开始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新生儿跨年参保,在出生次年参保缴费的,需补缴出生当年的参保费用,方可从出生之日起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如不补缴,只能享受缴费当年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评论 
还没有人评论此条信息!
18176701065
  • Q Q: 8036202
  • 微信: 18176701065
  • 客服微信二维码
  • 公众号二维码
微信公众号
  • 微信小程序二维码
微信小程序
Copyright © 2025 “柳州信息网”版权所有  |  ICP证:桂ICP备19009697号-3号  |  技术支持:框分类信息系统(v2025.1)  |  
网页内的所有信息均为用户自由发布,交易时请注意识别信息的虚假,交易风险自负!网站内容如有侵犯您权益请联系我们删除,举报信息、删除信息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