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 保障年审工作的公告》
近日,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
《关于开展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
保障年审工作的公告》
我市正在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
及实物配租保障的家庭
可在规定时间内
采取网上和现场两种方式进行年审
网上年审的方式:
为方便群众,鼓励申请家庭采用网上申请方式提交申请,申请家庭不清楚网上申请操作方式的,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家庭可向居住地所在社区寻求指导,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家庭可向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家庭年审现场服务点寻求指导。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家庭年审受理时间
1.网上年审申请受理时间:2023年10月25日8:00时至2023年11月30日17:00时,相关家庭可登录“柳州市龙城市民云”手机客户端进行网上自主申请,并将有变动的材料扫描或拍照上传。
2.现场年审申请受理时间:2023年10月25日8:00时至2023年11月30日17:00时的法定工作时间内。
●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家庭年审受理时间
1.网上年审申请受理时间:2023年12月1日8:00时至2024年2月19日17:00时,相关家庭可登录“柳州市龙城市民云”手机客户端进行网上自主申报,并将有变动的材料扫描或拍照上传。
2.现场年审申请受理时间:2023年12月1日8:00时至2024年2月19日17:00的法定工作时间内。
现场年审的方式:
现场年审的家庭,需填写相关申报表,可自行在广西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zjj.liuzhou.gov.cn),在《关于开展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年审工作的公告》附件下载、打印《2023年柳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年审申报表》按保障类别进行填报。依据家庭变动情况携带年审所需材料原件到居住地所在社区或公共租赁住房小区指定的管理服务点进行申报,由各管辖社区或服务点将材料原件拍摄或扫描后上传。
年审必须上传的资料包括:
1.收入证明材料
属于本市城镇低保边缘、低保、特困供养住房困难租赁补贴家庭的,需提供市民政部门或城区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低保边缘户、低保、特困供养家庭证明等有效期内的相关证明材料。
属于新就业(大中专)、外来务工住房困难保障家庭的家庭成年人员,根据个人实际情况提供相应材料(自主就业家庭出具收入承诺、在职人员提供近期单位收入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提供社保或银行流水证明材料上传)。
2.婚姻证明材料(已婚家庭需提供结婚证;离异单身家庭需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者法院认可生效的法律文件;丧偶单身家庭需提供结婚及配偶死亡证明材料)。
3.新就业(大中专)、外来务工住房困难保障家庭还需提供社保(近一年内单位缴交)及有效期内居住证(或在校证明)。
经审核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继续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或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保障。经审核人口、住房、收入等发生变化的家庭,从审核确认当月起按变更后情况进行租房补贴保障。不符合年审、未参加年审或不配合提供年审材料的家庭,视同主动放弃住房保障资格,退出保障。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家庭如虚报或瞒报家庭住房、收入等情况,提交虚假证明材料的,由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取消其申请资格,其行为作为住房保障不良信用信息予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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