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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强化道路旅客运输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专项整治的通告

2022-02-21 17:11:51 来源:柳州市交通运输局 评论:0

目前,我区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但仍有部分客车为谋取利益在站点外私自揽客,存在较大疫情传播风险和安全隐患。为防止疫情通过交通运输工具传播扩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客车违法站外上客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切断疫情传播途径。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客车违规站外上客,一经发现,从重处罚。其中:

(一)对发现违法运输黄码人员的,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一百条第一款第一项违反本规定,客运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一)客运班车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的规定,按照上限处罚。

(二)对发现违法运输红码人员的,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一百条第二款违反前款第(一)至(六)项规定,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相应许可。,吊销车辆相应许可。

二、对客车站外上客造成疫情扩散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移交疫情防控、公安等部门追究相关人员和单位的责任。

三、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向交通运输执法部门举报(电话:12328),执法部门将严格保护举报人的隐私。

柳州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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