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的通告
为切实做好柳州市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保护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有效防范遏制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第四十四条“设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应当依法取得批准或者进行备案”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卫生主管部门主管与人体健康有关的实验室及其实验活动的生物安全监督工作。全市所有医疗机构、疾控机构、教育科研机构、海关、检验检测机构及各类相关企业,凡从事与人体健康有关的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样本有关的研究、教学、检测、诊断等活动的一级、二级实验室,应该按照规定在柳州市卫生健康委进行备案。
请尚未备案的相关实验室于2022年3月30日前完成备案,未备案实验室将不得从事与人体健康有关的任何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擅自开展相关活动的实验室将依法查处。柳州市卫生健康委咨询电话:2862862。
特此通告。
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2月21日
热门内容:
- 关于规范柳州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教练车登记管理的通知
- 《广西壮族自治区2025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
- 注意!柳州这一路段将实行机动车单向通行,绕行示意图来了
- 柳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我市师德师风监督举报方式的公告
- 最新消息!龙城路人防地下下穿通道火灾已得到控制,无人员伤亡
- 柳州市慈善总会发布紧急驰援西藏地区抗震救灾倡议书
- 今年春节能不能放烟花?刚刚,柳州发文了!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邀请各界参与监督智能燃气表复检全过程
- 逐一回应,解决诉求!我市召开燃气设施更新改造工作专题座谈会
- 1月1日起 存量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将下调
- 关于2025年我市将开展的元旦长跑等系列迎新体育活动期间的交通管制通告
- 燎原路、蝴蝶山路排水管网改造建设工程占道施工通告
- 关于暂停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的通告
- 关于柳州市公安机关暂停办理户籍业务的通告
- 关于融安县鸿森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等申请联网的公示
- 柳州市新增25处道路交通监控设备及无人机违法抓拍点
- 注意!柳州这些路段将实行交通管制
- 柳州市委原书记郑俊康一审获刑十六年六个月
- 最浪漫的秋天,是和你在一起!柳州万人交友活动向你发出邀请~
- 王新明任柳州市副市长